四、考试内容
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申请中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以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中职两学考试”的参考教材为教育部中职立项规划教材,《幼儿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幼儿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报考者要求参加考前辅导,应按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院校(机构)名单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9号)规定,自愿选择在有资质的学校培训。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自2011年12月17日至19日,其中12月19日下午单独安排“中职两学考试”,考试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设置的考点进行。如报名人数过多,考场座位不足,顺延至下一天安排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考试连续进行(考单科者,按单科考试时间安排),60分及以上为单科考试合格成绩。
从11月29日起,考生可凭准考证信息,在网上免费进行考前模拟练习,熟悉考试题型和操作方法。
六、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2011年12月31日之后,考生可上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也可自愿要求通过手机短信服务获知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单科成绩合格证书,此证书在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确认和审验。考试合格成绩2012年或2013年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一次性有效。
七、考试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2011年11月8日8:00至11月20日18:00;
2、缴报名费:2011年11月8日8:00至11月25日17:00;
3、打印准考证:2011年11月28日起至考试前;
4、考前模拟练习:2011年11月29日起至12月16日;
5、考试:2011年12月17日至19日(12月19日下午单独安排“中职两学考试”);
6、公布考试成绩:2011年12月30日17:00;
7、打印考试合格证书: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7月底(系统维护和数据整理的时间除外)。
八、考试纪律
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纪律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九、其他
本公告所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